山东省201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工作意见
山东省2014年普通高等学校
招生录取工作意见
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及山东省招生考试委员会《关于做好2014年普通高校招生(夏季高考)工作的通知》(鲁招考委〔2014〕5号)、《关于印发山东省2014年春季高考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鲁招考委〔2013〕2号)的要求,特制定本意见。
一、录取组织机构及职责
(一)省招生考试委员会成立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我省普通高等学校(以下简称高校)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录取组、秘书行政组、督察信访组。各组工作职责如下:
录取组:负责与招生高校进行录取相关事项的联络、解释录取政策、审核录取结果、调控录取进度;负责计划审核及变更、公布缺额招生计划、投档、公布录取信息、系统维护与安全保障;负责录取表格制发等工作。
秘书行政组:负责录取期间文秘宣传、新闻发布、信件收发、编印工作简报;负责录取期间生活、工作场所的安全保卫;负责安排工作人员食宿、交通;负责安排会议等工作。
督察信访组:负责录取现场的监督检查;负责受理涉及违反招生政策、规定的投诉和举报,查处违纪事件;负责接待考生或家长来访,处理群众来信等工作。
(二)招生高校成立由校(院)长、纪检书记、招办主任等人员组成的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校录取工作。要建立专门工作机构,配备包括计算机技术人员在内的工作人员。其职责如下:
1.自觉遵守国家的招生政策,认真履行本校公布的招生章程。
2.根据公布的分数线情况和有关规定,原则上在本校招生计划1∶1.2的比例以内,确定本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省属高校除外)。
3.按照网上模式进行录取,高校采取网络方式通过计算机审阅考生电子档案,完成录取工作。遵守各批次录取时间规定,按时完成投档、阅档、退档、审核等各环节工作,保证考生电子档案的正常周转和录取工作的顺利进行。
4.严格执行录取工作程序,根据考生成绩和专业志愿,确定投档考生是否录取及所录取的专业。当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时,不得拒绝接受非第一志愿或征集志愿考生。
5.对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提出的复议要求或录取中的特殊问题,领导小组要及时研究,形成决议后迅速作出书面答复。
6.公布本校招生录取监督信访电话,认真做好考生的信访接待工作。
7.安排适当的录取工作场所,配备计算机等设备,并保证网络安全和畅通;做好登录口令的保密工作;有专人值班,配备传真机等通讯工具,确保联络通畅。
二、录取工作时间安排
录取工作分5个批次进行,依次为提前批、自主招生批、本科一批、本科二批、专科(高职)批。自7月2日开始,至8月15日结束。另外,今年我省首次开展高等职业学校注册入学试点工作,自9月10日开始,至9月15日结束。
(一)提前批
1.飞行技术本科专业。录取时间:7月2日—8日。
2.艺术类本科提前批高校及专业。录取时间:7月2日—8日。
3.军事、公安、国防生、航海类本科高校及专业;招收免费师范生的教育部直属高校的本科师范类专业;国际关系学院、外交学院、北京电子科技学院、中国青年政治学院、南方科技大学、上海纽约大学、上海科技大学、香港中文大学、香港城市大学、香港城市大学(深圳)等本科高校及专业;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北京语言大学等高校的小语种专业;春季高考本科提前批。录取时间:7月8日—12日。
4.公安类高校专科专业、直招士官。录取时间:7月13日。
(二)自主招生批
具有自主选拔(包括艺术特长生)录取试点工作资格的高校。录取时间:7月14日—15日。
(三)本科一批
国家“211”工程高校、教育部直属高校、其他部委属重点高校、部分省属重点高校、部分高校的7年学制专业,体育本科专业,除本科提前批以外的其他高校的艺术类本科专业,招收农村学生专项计划(以下简称农村专项计划)。录取时间:7月16日—23日(其中艺术类本科一批第一次填报志愿录取、体育类本科批第一次填报志愿录取7月14日开始)。
(四)本科二批
未列入提前批和本科一批的本科高校和专业。录取时间:7月26日—8月6日。
(五)专科(高职)批
公安类高校、直招士官之外的所有专科(高职)高校及专业。录取时间:8月9日—15日。
(六)高等职业学校注册入学
参与试点工作的高校及专业。录取时间:9月10日-15日。
录取工作结束后,各层次招生均不进行补录或换录。
录取工作进程见附件1。
三、志愿设置及填报
(一)普通文理类
1.提前批:本科在录取前填报1次志愿,录取过程中征集1次志愿,征集志愿时设高校是否服从调剂志愿。第一次填报志愿和征集志愿均填报1所高校,调剂志愿设3类高校及专业(军事、公安、其他)是否服从调剂。专科设1个高校志愿和高校及专业是否服从调剂志愿。每所高校志愿均可填报6个专业及专业是否服从调剂志愿。
2.自主招生批:设1个高校志愿,6个专业志愿及专业是否服从调剂志愿。所报志愿必须与取得自主选拔录取资格(含艺术特长资格)的高校一致。
3.本科一批:填报1次志愿,征集1次志愿,均为平行志愿,每次可填报6所高校,征集志愿设高校是否服从调剂志愿。每所高校可填报6个专业及专业是否服从调剂志愿。其中,农村专项计划单设志愿,单设高校代码,志愿设置与本科一批文理类相同。符合条件的考生在填报本科一批志愿时,可同时填报农村专项计划志愿。填报农村专项计划志愿时,菏泽市考生只可以填报山东师范大学、曲阜师范大学高校志愿及专业,其他市的考生填报山东师范大学、曲阜师范大学之外的其他10所高校及专业志愿。
4.本科二批:填报1次志愿,征集2次志愿,均为平行志愿,每次可填报6所高校,第二次征集志愿还可选报2类高校及专业[公办高校及专业、其他高校及专业(含中外合作办学等专业)]是否服从调剂志愿。每所高校可填报6个专业及专业是否服从调剂志愿。
5.专科(高职)批:填报1次志愿,征集1次志愿,均为平行志愿,每次可填报6所高校,征集志愿设高校及专业是否服从调剂志愿。每所高校可填报6个专业及专业是否服从调剂志愿。
(二)艺术、体育、高水平(优秀)运动员、春季高考招生等科类
1.艺术类本科提前批设1个高校志愿,2个专业志愿及专业是否服从调剂志愿。
艺术类本科一批填报1次志愿,征集2次志愿。第一次填报志愿与2次征集志愿均填报1个高校志愿,2个专业志愿及专业是否服从调剂志愿。第二次征集志愿设美术类专业高校是否服从调剂志愿。
艺术类专科批填报1次志愿,征集1次志愿。第一次填报志愿与征集志愿均填报1个高校志愿,2个专业志愿。征集志愿设美术类专业高校是否服从调剂志愿。
2.体育类本科批填报1次志愿和征集2次志愿。第一次填报志愿和2次征集志愿均填报1个高校志愿,2个专业志愿及专业是否服从调剂志愿。第二次征集志愿设高校是否服从调剂志愿。
体育类专科(高职)批填报1次志愿和征集1次志愿,第一次填报志愿和征集志愿均填报1个高校志愿,2个专业志愿及专业是否服从调剂志愿。征集志愿设高校是否服从调剂志愿。
3.高水平、优秀运动员各设1个高校志愿。
4.春季高考本科提前批设1个高校志愿、2个专业志愿(只有技能拔尖人才可以填报);春季高考本科批填报1次志愿和征集2次志愿。第一次填报志愿和2次征集志愿均填报1个高校志愿,2个专业志愿及专业是否服从调剂志愿。第二次征集志愿设高校是否服从调剂志愿;春季高考专科(高职)批填报1次志愿和征集1次志愿。第一次填报志愿和征集志愿,只填报1所高校志愿,2个专业志愿及专业是否服从调剂志愿。征集志愿设高校是否服从调剂志愿。
招生录取工作意见
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及山东省招生考试委员会《关于做好2014年普通高校招生(夏季高考)工作的通知》(鲁招考委〔2014〕5号)、《关于印发山东省2014年春季高考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鲁招考委〔2013〕2号)的要求,特制定本意见。
一、录取组织机构及职责
(一)省招生考试委员会成立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我省普通高等学校(以下简称高校)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录取组、秘书行政组、督察信访组。各组工作职责如下:
录取组:负责与招生高校进行录取相关事项的联络、解释录取政策、审核录取结果、调控录取进度;负责计划审核及变更、公布缺额招生计划、投档、公布录取信息、系统维护与安全保障;负责录取表格制发等工作。
秘书行政组:负责录取期间文秘宣传、新闻发布、信件收发、编印工作简报;负责录取期间生活、工作场所的安全保卫;负责安排工作人员食宿、交通;负责安排会议等工作。
督察信访组:负责录取现场的监督检查;负责受理涉及违反招生政策、规定的投诉和举报,查处违纪事件;负责接待考生或家长来访,处理群众来信等工作。
(二)招生高校成立由校(院)长、纪检书记、招办主任等人员组成的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校录取工作。要建立专门工作机构,配备包括计算机技术人员在内的工作人员。其职责如下:
1.自觉遵守国家的招生政策,认真履行本校公布的招生章程。
2.根据公布的分数线情况和有关规定,原则上在本校招生计划1∶1.2的比例以内,确定本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省属高校除外)。
3.按照网上模式进行录取,高校采取网络方式通过计算机审阅考生电子档案,完成录取工作。遵守各批次录取时间规定,按时完成投档、阅档、退档、审核等各环节工作,保证考生电子档案的正常周转和录取工作的顺利进行。
4.严格执行录取工作程序,根据考生成绩和专业志愿,确定投档考生是否录取及所录取的专业。当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时,不得拒绝接受非第一志愿或征集志愿考生。
5.对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提出的复议要求或录取中的特殊问题,领导小组要及时研究,形成决议后迅速作出书面答复。
6.公布本校招生录取监督信访电话,认真做好考生的信访接待工作。
7.安排适当的录取工作场所,配备计算机等设备,并保证网络安全和畅通;做好登录口令的保密工作;有专人值班,配备传真机等通讯工具,确保联络通畅。
二、录取工作时间安排
录取工作分5个批次进行,依次为提前批、自主招生批、本科一批、本科二批、专科(高职)批。自7月2日开始,至8月15日结束。另外,今年我省首次开展高等职业学校注册入学试点工作,自9月10日开始,至9月15日结束。
(一)提前批
1.飞行技术本科专业。录取时间:7月2日—8日。
2.艺术类本科提前批高校及专业。录取时间:7月2日—8日。
3.军事、公安、国防生、航海类本科高校及专业;招收免费师范生的教育部直属高校的本科师范类专业;国际关系学院、外交学院、北京电子科技学院、中国青年政治学院、南方科技大学、上海纽约大学、上海科技大学、香港中文大学、香港城市大学、香港城市大学(深圳)等本科高校及专业;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北京语言大学等高校的小语种专业;春季高考本科提前批。录取时间:7月8日—12日。
4.公安类高校专科专业、直招士官。录取时间:7月13日。
(二)自主招生批
具有自主选拔(包括艺术特长生)录取试点工作资格的高校。录取时间:7月14日—15日。
(三)本科一批
国家“211”工程高校、教育部直属高校、其他部委属重点高校、部分省属重点高校、部分高校的7年学制专业,体育本科专业,除本科提前批以外的其他高校的艺术类本科专业,招收农村学生专项计划(以下简称农村专项计划)。录取时间:7月16日—23日(其中艺术类本科一批第一次填报志愿录取、体育类本科批第一次填报志愿录取7月14日开始)。
(四)本科二批
未列入提前批和本科一批的本科高校和专业。录取时间:7月26日—8月6日。
(五)专科(高职)批
公安类高校、直招士官之外的所有专科(高职)高校及专业。录取时间:8月9日—15日。
(六)高等职业学校注册入学
参与试点工作的高校及专业。录取时间:9月10日-15日。
录取工作结束后,各层次招生均不进行补录或换录。
录取工作进程见附件1。
三、志愿设置及填报
(一)普通文理类
1.提前批:本科在录取前填报1次志愿,录取过程中征集1次志愿,征集志愿时设高校是否服从调剂志愿。第一次填报志愿和征集志愿均填报1所高校,调剂志愿设3类高校及专业(军事、公安、其他)是否服从调剂。专科设1个高校志愿和高校及专业是否服从调剂志愿。每所高校志愿均可填报6个专业及专业是否服从调剂志愿。
2.自主招生批:设1个高校志愿,6个专业志愿及专业是否服从调剂志愿。所报志愿必须与取得自主选拔录取资格(含艺术特长资格)的高校一致。
3.本科一批:填报1次志愿,征集1次志愿,均为平行志愿,每次可填报6所高校,征集志愿设高校是否服从调剂志愿。每所高校可填报6个专业及专业是否服从调剂志愿。其中,农村专项计划单设志愿,单设高校代码,志愿设置与本科一批文理类相同。符合条件的考生在填报本科一批志愿时,可同时填报农村专项计划志愿。填报农村专项计划志愿时,菏泽市考生只可以填报山东师范大学、曲阜师范大学高校志愿及专业,其他市的考生填报山东师范大学、曲阜师范大学之外的其他10所高校及专业志愿。
4.本科二批:填报1次志愿,征集2次志愿,均为平行志愿,每次可填报6所高校,第二次征集志愿还可选报2类高校及专业[公办高校及专业、其他高校及专业(含中外合作办学等专业)]是否服从调剂志愿。每所高校可填报6个专业及专业是否服从调剂志愿。
5.专科(高职)批:填报1次志愿,征集1次志愿,均为平行志愿,每次可填报6所高校,征集志愿设高校及专业是否服从调剂志愿。每所高校可填报6个专业及专业是否服从调剂志愿。
(二)艺术、体育、高水平(优秀)运动员、春季高考招生等科类
1.艺术类本科提前批设1个高校志愿,2个专业志愿及专业是否服从调剂志愿。
艺术类本科一批填报1次志愿,征集2次志愿。第一次填报志愿与2次征集志愿均填报1个高校志愿,2个专业志愿及专业是否服从调剂志愿。第二次征集志愿设美术类专业高校是否服从调剂志愿。
艺术类专科批填报1次志愿,征集1次志愿。第一次填报志愿与征集志愿均填报1个高校志愿,2个专业志愿。征集志愿设美术类专业高校是否服从调剂志愿。
2.体育类本科批填报1次志愿和征集2次志愿。第一次填报志愿和2次征集志愿均填报1个高校志愿,2个专业志愿及专业是否服从调剂志愿。第二次征集志愿设高校是否服从调剂志愿。
体育类专科(高职)批填报1次志愿和征集1次志愿,第一次填报志愿和征集志愿均填报1个高校志愿,2个专业志愿及专业是否服从调剂志愿。征集志愿设高校是否服从调剂志愿。
3.高水平、优秀运动员各设1个高校志愿。
4.春季高考本科提前批设1个高校志愿、2个专业志愿(只有技能拔尖人才可以填报);春季高考本科批填报1次志愿和征集2次志愿。第一次填报志愿和2次征集志愿均填报1个高校志愿,2个专业志愿及专业是否服从调剂志愿。第二次征集志愿设高校是否服从调剂志愿;春季高考专科(高职)批填报1次志愿和征集1次志愿。第一次填报志愿和征集志愿,只填报1所高校志愿,2个专业志愿及专业是否服从调剂志愿。征集志愿设高校是否服从调剂志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