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天津高考志愿填报详解
24.考生填报志愿的依据是什么?
考生填报志愿的依据是经教育部安排下达、市高招办汇总编辑的《2014年全国普通高校在津招生计划》。考生填写的志愿表中的院校名称、专业名称、院校代码、专业代码等内容均以《2014年全国普通高校在津招生计划》公布的为准。未经市高招办公布的招生院校和计划,一律不安排在津招生。招生计划按理工类、文史类、艺术类、体育类编制,考生必须按照所报考的类别填报志愿,否则将不能投档,高校也不予录取。考生要特别注意报考院校、报考专业的科类及其所在的录取批次,并填写在志愿表规定的位置上。
在此,市高招办提醒广大考生特别注意:近年来,其他省市在普通高校录取期间,招生诈骗案时有发生。一些不法分子编造“花钱买指标”等虚假谣言实施诈骗活动;一些社会中介故意混淆普通高校招生与自学考试、成人高考、网络教育等不同招生类型,拿自考助学班、网络教育班的入学通知书蒙骗考生及家长。多年来,天津市的普通高校招生工作严格遵守教育部各项规定,深入实施“阳光工程”。各招生院校除收取学费、住宿费及相关学习费用外,不会向考生收取任何与录取挂钩的费用,不会委托任何社会中介机构组织志愿咨询、参与招生录取。考生和家长要提高警惕,通过正规合法渠道了解招生政策及相关信息,不要心存侥幸,道听途说,以免上当受骗,蒙受精神和财产损失。
25.考生放弃志愿有何规定?
录取开始后,考生如申请放弃提前本科院校志愿、重点大学“国家试点学院”院校志愿、天津市“农村专项计划”院校志愿,只能参加本科二批及以下批次的录取;如申请放弃本科一批院校志愿,只能参加本科三批及以下批次的录取;如申请放弃本科二批院校志愿,只能参加高职高专批次的录取。拟放弃志愿的考生须到报名所在单位提出申请,经区县招办同意后报市高招办。
26.港澳高校在津招生有哪些相关政策?
香港大学等12所香港高校、澳门大学等5所澳门高校继续在津招收本科生。12所香港高校中,香港中文大学和香港城市大学安排在本市提前本科批次进行招生,其他10所香港高校实行单独招生。高考成绩公布后至7月7日前,香港大学、香港理工大学、香港科技大学、香港浸会大学、岭南大学、香港教育学院、香港公开大学、香港演艺学院、香港树仁大学、珠海学院10所香港高校将根据考生高考成绩和对考生的面试成绩进行录取。凡被香港高校录取的考生,不能再被其他内地在津招生高校录取;如考生未被香港高校录取,仍可参加内地在津招生高校的录取。
澳门大学、澳门理工学院、旅游学院、澳门科技大学、澳门镜湖护理学院采取单独录取的办法,与其他在津招生高校的录取互不影响,报考澳门高校相当于增加一次选择的机会。考生如被内地高校或香港高校录取,仍可参加澳门高校的录取;如考生被澳门高校录取,还可参加内地高校的录取。8月份,澳门高校向被录取的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考生如同时获得澳门高校及内地高校或香港高校的录取通知,可以自行决定在澳门或内地(或香港)高校就读。
按照工作安排,市高招办此次重点解读了本科二批及以上各批次的填报志愿政策办法、规则程序和注意事项。7月底,考生填报本科三批和高职高专批次院校志愿时,市高招办将继续为广大考生和考生家长解读有关政策,祝愿广大考生科学合理选报适合自己的理想高校,实现继续深造的梦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