暨南大学2014年新生入学报道指南
2、住宿费:住宿费从1200元到1800元/学年不等,缴费时预存1800元。按入住房间标准实行多退少补。开通空调的房间,住宿费比没有使用空调的房间高200—300元/人/学年,最高不超过1800 元/人/学年。已缴费新生的具体房间安排可登陆学校迎新系统查询,请在开学报到当天上午8:00后到各栋学生宿舍办理入住手续。
3、医疗保险费:学生在校期间应参加广州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学生团体医疗补充保险。2014年度学生应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以下简称医保费)192元和补充保险费30元,两项保费合计222元。医保费以广州市医保局最新文件规定为准,每年都有调整。与学费一并收缴,每年收取一次。深圳校区学生参加当地医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须提供生源所在地民政部门发放的《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或《低收入困难家庭证》,或生源所在地残联部门发放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且残疾等级为一、二级,在入学两周内将上述原件及复印件、个人身份证复印件各3份送公医办审核,合格者退还本年度医保费。
4、注意事项
(1)在广州校本部、广州南校区、珠海校区、广州华文学院、深圳旅游学院等地入读的学生,分别按照相应校区的《2014年新生交费须知》缴交上述费用。因故没有收到银行缴费卡的学生,可到校后缴纳现金或刷卡缴费。
(2)学生来校(包括各校区)路费,在校期间的伙食、书籍、教材、参考资料以及本人在学习中使用的小件绘图仪器、听诊器、音像教材等费用均由学生自理。
五、温馨提示
1、户口迁移:新生入学时可以自愿选择是否办理户口迁移手续,详见《新生户口迁移须知》
2、广东省内中共党员组织关系请转至中共暨南大学委员会组织部,广东省外的党员组织关系请转至广东省委教育工委组织处;共青团团员组织关系请直接转至共青团暨南大学委员会)
3、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入学报到时请办理好由当地乡镇以上民政部门或政府开具的家庭经济困难证明(证明需详细介绍家庭经济情况,并需有经办者签名和有效联系方式),可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具体见国家助学贷款申请指南)。学校还根据不同情况采取不同的助困方式。
4、 健康复查:新生入学后须参加学校统一安排的身体健康检查(体检费自理:人民币35元/人)和心理测评(免费)。凡发现患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中所列疾病(详见 “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者,学校将予以退学处理。
5、若以虚假或伪造、涂改有关材料及其他欺诈手段取得了报名、考试和加分资格并已被录取或取得学籍的,我校将按教育部有关规定取消其入学资格。
6、因故不能如期报到者,必须向招生办请假(提交请假条并附身份证复印件,传真至:020-85221340,或者邮寄到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西601号暨南大学行政楼405室)。未经请假逾3天不注册者,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7、入学报到信息查询:请于2014年9月15日后登陆暨南大学首页Http://www.jnu.edu.cn,链接页面中的“新生网”及“本科新生训练营”专题网,登录网站填报个人相关资料,查看入学事项公告、报到信息、缴费信息、住宿情况等入学安排信息及新生入学教育相关内容。
8、生活用品、床上用品自备,床的规格:190cm×90cm。
通讯资料:
招生办公室电话: 020-85220130 传真: 020-85221340
学生处电话: 020-85220040 传真: 020-85220040
教务处学籍科电话: 020-85220035 传真: 020-85220032
南校区电话: 020-85220040 传真:020-85220040
华文学院电话: 020-87205925 传真: 020-87206598
珠海校区电话: 0756-8505806 传真: 0756-8505668
深圳旅游学院电话: 0755-26931891 传真: 0755-26900506
暨南大学招生办公室
二〇一四年七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