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深化高校考试招生制度综合改革试点新闻发布会发布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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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深化高校考试招生制度综合改革试点新闻发布会发布稿



四、浙江开展先行试点的主要条件
这次全国高考招生综合改革,选择浙江省进行试点,与我省高中课改和高考招生改革有良好基础有关。近年来,我省进行了一系列比较成功的改革实践,为推进高考招生综合改革创造了条件。

一是我省已经实施了多元化高考招生改革。2008年开始部分高考科目实行平时考,考生每科可参加2次考试,并自主选用考试成绩。2009年起实行高考分类考试,由考生自主选择考试类别。2011年起又率先尝试三位一体招生,实行综合评价、择优录取。此外,我省推行平行志愿填报、高职提前招生、单考单招等改革均已有多年实践经验。

二是我省已经在普通高中全面推行了学生选课和走班制教学。从2012年开始,我省实施深化普通高中课程改革。改革的重心是加强选修课建设,同时实行学分制、走班制和弹性学时等制度。这与这次高考招生改革推进学生和高校双向选择考试科目、实行高考必考科目与选考科目相结合的思路完全一致。

三是我省已经全面建立了普通高中学考制度。2013年开始我省实施与课改相适应的高中学考。由考试招生机构按照高考要求组织管理。考试安排在标准化考点、考场进行;实行全省统一命题、统一施考、统一阅卷、统一评定成绩;全科开考、一年2次,学生每科可自主选择参加2次考试,并选用其中一次成绩;成绩报告采用等级制。这为高中学考纳入高考选拔评价体系提供了制度支撑。

四是我省已经建立了覆盖考试招生各环节的严格的监管制度。阳光招生已推行多年,相继建立了严格的工作管理责任制、刚性计划管理制度、政策加分“三级审核、三级公示”制度、高校综合素质测试随机匹配测试人员制度等,形成了考试招生各环节环环相扣的管理和监控体系。这为全面深化高考综合改革提供了比较完备的公平保障。
需要进一步说明的是,这次高考招生改革规定的各项试点内容和要求,不是一年完成,而是分年逐步实施。试点从2014年秋季入学的高中学生开始,2014年启动职业技能考试,先实施9类,再逐步扩展到17个大类;2015年10月开始实施选考科目多次考试。2016年10月开始实施外语科目多次考试。2017年开始全面实施高校考试招生制度综合改革。
尽管高考招生制度综合改革不可避免地会面对许多困难和压力,但我们相信,有广大人民群众的关心、理解、参与和支持,经过全省教育系统的团结奋斗,我们一定能够完成国家交给的光荣的试点任务,向着办人民满意教育和建设教育现代化的方向,大步迈进。
希望广大媒体朋友一如既往地关心、支持教育改革和发展。
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