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外国语学院2015年三位一体招生简章
六、选拔程序
1.资格审查:由学校招生办对考生申请材料进行资格审查,根据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成绩、竞赛成绩、个人陈述以及中学阶段综合表现情况,确定参加面试的考生名单。
2.面试: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须参加浙江外国语学院组织的面试。面试内容为:①英语、汉语即兴演讲及问答;②语言模仿能力和记忆力测试;③仪态仪表仪容。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3.面试结束后,按不超过1:4的比例确定入围考生名单。考生可通过学校招生网“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报名系统查询面试成绩。
4.入围考生名单在学校招生信息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报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备案。
七、录取办法
1.录取批次:录取专业安排在第二批提前录取。
2.入围考生须参加2015年高考二类科目组考试。在填报文理科第二批提前志愿时,考生须将浙江外国语学院填为第一院校志愿。学校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具体折算方法如下:
综合成绩 = 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成绩(折算成满分100分)×10%+面试成绩(折算成满分100分)×40%+高考文化分(折算成满分100分)×50%。
其中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科目A等计10分,B等计5分,C等不计分,成绩总分超过100分的按100分计。
3.若考生志愿填报人数未到计划数的110%,则录取人数控制在志愿填报人数的85%以内。
八、时间安排
1.网上报名时间:2015年2月16日9:00至3月10日16:00;
2.材料邮寄时间:从网上报名时起至3月10日截止(以当地邮戳为准);
3.资格审查结果查询及面试通知书打印时间:3月18日-3月19日;
4.参加面试考生报到时间:3月27日9:00-16:00;
5.面试时间:3月28日或3月29日(以具体通知为准);
6.入围考生名单公布及面试成绩查询时间:4月8日起。
九、收费标准
通过资格审查并参加面试的考生收取报考费,标准为110元/人。
十、监督机制
1.学校成立由校领导及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等组成的“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决定学校“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录取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2.学校纪委全面监督,确保公平、公正、公开地做好“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录取工作。监督电话:0571-88219523
3.考生应本着诚信的原则提供真实准确的报名申请材料,申请材料中存在虚假内容或者隐匿可能对考生产生不利影响的情况,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资格;已经入学的,按教育部和我校相关规定处理。中学应当对所出具的推荐材料或者盖章认可的自荐材料认真核实,若出现弄虚作假现象,我校将保留采取相关措施的权利。
4.本方案由浙江外国语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十一、咨询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杭州市文三路140号 邮编310012
联系部门:浙江外国语学院招生办公室
咨询电话:0571-88214380
学校网址:http:// www.zisu.edu.cn
招 生 网:http://zs.zisu.edu.cn
微信公众号:zisuxsc
新浪微博号:浙外招生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