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医科大学仁济学院2015年三位一体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国家和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的精神,深入实施我省新课改高考方案,优化优秀人才的选拔机制,结合自身办学特色和专业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的需要,温州医科大学仁济学院在2015年继续开展 “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工作。
第二条 温州医科大学仁济学院成立于1999年,是经教育部和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依托温州医科大学设立的一所按新的办学机制和模式运作的本科层次独立学院。
第二章 机构
第三条 温州医科大学仁济学院设立由院领导及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等组成的“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院2015年的“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工作。
第四条 温州医科大学仁济学院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五条 温州医科大学仁济学院“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对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确保公平、公正、公开地做好“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录取工作。维护广大考生和学院的合法权益。
第三章 计划及批次
第六条 温州医科大学仁济学院2015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录取安排在浙江省本科第二批提前批进行,计划招收总计30人。
第四章 报名
第七条 温州医科大学仁济学院2015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报名时间为2015年3月2日-20日。
第八条 报名考生应具有浙江省2015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资格,综合素质评价均为P等(含)以上,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A等与B等之和为6门及以上。
第九条 温州医科大学仁济学院对2015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的报名方式作出了详细规定,具体如下:
1.凡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均须通过网上报名的方式提出申请。
2.网上报名:2015年3月2日—3月20日16点。申请人登录温州医科大学仁济学院招生网站,根据网上提示的“报名流程”办理报名相关手续,报名信息填写完毕后用A4纸打印。
3.材料递交:申请人所须书面材料请用A4大小纸张打印装订,于3月20日之前以EMS特快专递方式寄至温州医科大学仁济学院招生办公室(温州市茶山高教园区温州医科大学同仁楼A116-2,邮编:325035),并请在信封上注明“综合评价招生报名材料”字样。所交申请材料概不退还。
4.应递交的书面材料具体如下:
①网上报名后自动生成的申请表,并附申请人所在中学校长签名,加盖中学公章。
②盖有所在中学教务处公章的高中阶段各学期成绩情况。
③盖有所在中学教务处公章的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成绩、综合素质评价等第证明。
④盖有所在中学教务处公章的高中阶段获奖证书或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
⑤身份证和学生证复印件。
⑥个人陈述,内容包括自身成长经历及体会、个性特长、家庭情况,是否有医学背景,进入高校的努力方向及设想等,字数控制在1000字左右。
第五章 资格审查
第十条 温州医科大学仁济学院将对报名考生进行资格审查:
1.考生须经温州医科大学仁济学院考生资格审查组审核,确定参加综合素质测试的考生名单。
2.资格审查通过的考生名单将于2015年3月27日在学院招生网上公布。
3.2015年3月28日-4月5日,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登录学院招生网“综合评价招生网上报名”系统进行网上确认。
第六章 缴费
第十一条 考生按照以下要求进行缴费:
1.收费标准: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需缴纳报考费,标准为110元/人。
2.缴费方式:考生请于2015年3月29日-4月5日期间通过以下三种方式进行缴费:
(1)中国工商银行储蓄网点缴费:
考生根据校名(温州医科大学仁济学院)及学校代号(12020807)、学号(即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申请表左上角的“网上报名号”) 在工商银行浙江省内各地储蓄网点缴费,建议以现金方式缴费,非现金缴费将产生手续费。缴费成功的,为保险起见,学生应保留存款时银行开具的存款票据以备查。
(2)通过中国工商银行多媒体自助终端缴费:
学生根据校名(温州医科大学仁济学院)及学校代号(12020807)、学号(即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申请表左上角的“网上报名号”),在工商银行浙江省内各地网点的多媒体自助终端根据流程缴费,无需手续费。但请注意:本地工行网点的自助终端只受理本地区开户的借记卡。缴费成功的,为保险起见,学生应保留存款时银行开具的存款票据以备查。
(3)通过中国工商银行网上银行缴费:
学生凭在工商银行开立的活期存折结算户、灵通卡、贷记卡、准贷记开通网上银行,登录工商银行网站(网址:www.icbc.com.cn),进入缴费流程,按照网上银行提示的步骤进行学费的缴纳(详细缴费操作流程见温州医科大学仁济学院学生网上银行缴学费流程),全国范围,无需手续费。
第七章 综合素质测试
第十二条 考生报到时间、地点安排如下:
1.报到时间:2015年4月11日下午3:00-4:30和
2015年4月12日上午7:30-9:00
2.报到地点:温州医科大学同仁楼(七号楼)一楼大厅
第十三条 报考考生的综合素质测试包括笔试和面试两个部分,具体信息如下:
1.测试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4年4月12日上午9:30笔试,下午2:00面试
地点:温州医科大学(温州市茶山高教园区)
2.测试内容
(1)笔试:如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3倍,则组织笔试,根据笔试成绩,按招生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笔试成绩只作为筛选用,不计入综合素质测试成绩内)。如报名人数未达到招生计划数3倍,则不进行笔试,所有考生直接进行面试。
(2)面试:主要考核考生专业素养、专业潜质,成绩满分为100分。
3.成绩评定:以面试成绩计,满分为100分。
第十四条 综合测试结束一周后,考生可通过学院招生报名系统查询综合测试成绩。入围考生名单将在学院招生网上进行公示,并报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备案。
第八章 录取
第十五条 温州医科大学仁济学院“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的录取办法如下:
1.入围考生必须参加2015年高考二类科目组的考试。录取安排在第二批提前进行。考生在填报高考志愿时须将温州医科大学仁济学院填写为第一志愿,填报的专业志愿须在前表范围内,文理不得跨科填报,否则无效。
2.综合成绩由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成绩、学院综合测试成绩、高考成绩三部分组成。综合成绩按“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成绩(折算成满分100分)×20%+综合测试成绩(折算成满分100分)×30%+高考总分(折算成满分100分)×50%”计算形成。
3.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成绩换算:A等计10分,B等计5分,C等不计分,其中语文、数学、英语三门主要科目A等计15分。学业水平测试成绩总分超过100分的按照100分计。
4.专业投档办法:学院按文理科招生计划数1:1分别划定校内投档基准线,按“分数优先,平行志愿”的原则择优录取,专业间不设级差分。当考生综合成绩无法满足其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时,如果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学院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招生计划未满专业;如仍不足,则从投档基准线下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逐一择优调剂到未满专业,直至满额。
5.在录取时,当填报志愿考生人数未到招生计划的110%时,则录取人数控制在填报志愿人数的85%以内。
6.身体健康要求:按照《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实施细则》精神执行。
第九章 咨询
第十六条 温州医科大学仁济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考生及家长的来电、来函、来访接待工作,具体咨询信息如下:
学院网址:http://rjxy.wmu.edu.cn
学院招生网:http://rjxy.wmu.edu.cn/zhaosheng
咨询地址:温州医科大学仁济学院招生办公室(温州市茶山高教园区,邮编325035)
咨询电话:0577-86682000
第十章 附则
第十七条 考生应本着“诚信”的原则提供真实准确的报名申请材料,申请材料中存在虚假内容或者隐匿可能对考生产生不利影响的重大事实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资格;已经入学的,按教育部和我院相关规定处理。中学应当对所出具的推荐材料或者盖章认可的自荐材料认真核实,出现弄虚作假情形的,我院保留采取相关措施的权利。
第十八条 本章程由温州医科大学仁济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十九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国家和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的精神,深入实施我省新课改高考方案,优化优秀人才的选拔机制,结合自身办学特色和专业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的需要,温州医科大学仁济学院在2015年继续开展 “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工作。
第二条 温州医科大学仁济学院成立于1999年,是经教育部和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依托温州医科大学设立的一所按新的办学机制和模式运作的本科层次独立学院。
第二章 机构
第三条 温州医科大学仁济学院设立由院领导及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等组成的“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院2015年的“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工作。
第四条 温州医科大学仁济学院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五条 温州医科大学仁济学院“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对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确保公平、公正、公开地做好“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录取工作。维护广大考生和学院的合法权益。
第三章 计划及批次
第六条 温州医科大学仁济学院2015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录取安排在浙江省本科第二批提前批进行,计划招收总计30人。
批次 | 科类 | 招生专业 | 学制 | 计划数 |
第二批提前批 | 理科 | 医学检验技术 | 四 | 10 |
康复治疗学 | 四 | 10 | ||
文科 | 护理学 | 四 | 10 |
第四章 报名
第七条 温州医科大学仁济学院2015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报名时间为2015年3月2日-20日。
第八条 报名考生应具有浙江省2015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资格,综合素质评价均为P等(含)以上,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A等与B等之和为6门及以上。
第九条 温州医科大学仁济学院对2015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的报名方式作出了详细规定,具体如下:
1.凡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均须通过网上报名的方式提出申请。
2.网上报名:2015年3月2日—3月20日16点。申请人登录温州医科大学仁济学院招生网站,根据网上提示的“报名流程”办理报名相关手续,报名信息填写完毕后用A4纸打印。
3.材料递交:申请人所须书面材料请用A4大小纸张打印装订,于3月20日之前以EMS特快专递方式寄至温州医科大学仁济学院招生办公室(温州市茶山高教园区温州医科大学同仁楼A116-2,邮编:325035),并请在信封上注明“综合评价招生报名材料”字样。所交申请材料概不退还。
4.应递交的书面材料具体如下:
①网上报名后自动生成的申请表,并附申请人所在中学校长签名,加盖中学公章。
②盖有所在中学教务处公章的高中阶段各学期成绩情况。
③盖有所在中学教务处公章的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成绩、综合素质评价等第证明。
④盖有所在中学教务处公章的高中阶段获奖证书或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
⑤身份证和学生证复印件。
⑥个人陈述,内容包括自身成长经历及体会、个性特长、家庭情况,是否有医学背景,进入高校的努力方向及设想等,字数控制在1000字左右。
第五章 资格审查
第十条 温州医科大学仁济学院将对报名考生进行资格审查:
1.考生须经温州医科大学仁济学院考生资格审查组审核,确定参加综合素质测试的考生名单。
2.资格审查通过的考生名单将于2015年3月27日在学院招生网上公布。
3.2015年3月28日-4月5日,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登录学院招生网“综合评价招生网上报名”系统进行网上确认。
第六章 缴费
第十一条 考生按照以下要求进行缴费:
1.收费标准: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需缴纳报考费,标准为110元/人。
2.缴费方式:考生请于2015年3月29日-4月5日期间通过以下三种方式进行缴费:
(1)中国工商银行储蓄网点缴费:
考生根据校名(温州医科大学仁济学院)及学校代号(12020807)、学号(即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申请表左上角的“网上报名号”) 在工商银行浙江省内各地储蓄网点缴费,建议以现金方式缴费,非现金缴费将产生手续费。缴费成功的,为保险起见,学生应保留存款时银行开具的存款票据以备查。
(2)通过中国工商银行多媒体自助终端缴费:
学生根据校名(温州医科大学仁济学院)及学校代号(12020807)、学号(即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申请表左上角的“网上报名号”),在工商银行浙江省内各地网点的多媒体自助终端根据流程缴费,无需手续费。但请注意:本地工行网点的自助终端只受理本地区开户的借记卡。缴费成功的,为保险起见,学生应保留存款时银行开具的存款票据以备查。
(3)通过中国工商银行网上银行缴费:
学生凭在工商银行开立的活期存折结算户、灵通卡、贷记卡、准贷记开通网上银行,登录工商银行网站(网址:www.icbc.com.cn),进入缴费流程,按照网上银行提示的步骤进行学费的缴纳(详细缴费操作流程见温州医科大学仁济学院学生网上银行缴学费流程),全国范围,无需手续费。
第七章 综合素质测试
第十二条 考生报到时间、地点安排如下:
1.报到时间:2015年4月11日下午3:00-4:30和
2015年4月12日上午7:30-9:00
2.报到地点:温州医科大学同仁楼(七号楼)一楼大厅
第十三条 报考考生的综合素质测试包括笔试和面试两个部分,具体信息如下:
1.测试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4年4月12日上午9:30笔试,下午2:00面试
地点:温州医科大学(温州市茶山高教园区)
2.测试内容
(1)笔试:如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3倍,则组织笔试,根据笔试成绩,按招生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笔试成绩只作为筛选用,不计入综合素质测试成绩内)。如报名人数未达到招生计划数3倍,则不进行笔试,所有考生直接进行面试。
(2)面试:主要考核考生专业素养、专业潜质,成绩满分为100分。
3.成绩评定:以面试成绩计,满分为100分。
第十四条 综合测试结束一周后,考生可通过学院招生报名系统查询综合测试成绩。入围考生名单将在学院招生网上进行公示,并报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备案。
第八章 录取
第十五条 温州医科大学仁济学院“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的录取办法如下:
1.入围考生必须参加2015年高考二类科目组的考试。录取安排在第二批提前进行。考生在填报高考志愿时须将温州医科大学仁济学院填写为第一志愿,填报的专业志愿须在前表范围内,文理不得跨科填报,否则无效。
2.综合成绩由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成绩、学院综合测试成绩、高考成绩三部分组成。综合成绩按“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成绩(折算成满分100分)×20%+综合测试成绩(折算成满分100分)×30%+高考总分(折算成满分100分)×50%”计算形成。
3.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成绩换算:A等计10分,B等计5分,C等不计分,其中语文、数学、英语三门主要科目A等计15分。学业水平测试成绩总分超过100分的按照100分计。
4.专业投档办法:学院按文理科招生计划数1:1分别划定校内投档基准线,按“分数优先,平行志愿”的原则择优录取,专业间不设级差分。当考生综合成绩无法满足其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时,如果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学院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招生计划未满专业;如仍不足,则从投档基准线下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逐一择优调剂到未满专业,直至满额。
5.在录取时,当填报志愿考生人数未到招生计划的110%时,则录取人数控制在填报志愿人数的85%以内。
6.身体健康要求:按照《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实施细则》精神执行。
第九章 咨询
第十六条 温州医科大学仁济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考生及家长的来电、来函、来访接待工作,具体咨询信息如下:
学院网址:http://rjxy.wmu.edu.cn
学院招生网:http://rjxy.wmu.edu.cn/zhaosheng
咨询地址:温州医科大学仁济学院招生办公室(温州市茶山高教园区,邮编325035)
咨询电话:0577-86682000
第十章 附则
第十七条 考生应本着“诚信”的原则提供真实准确的报名申请材料,申请材料中存在虚假内容或者隐匿可能对考生产生不利影响的重大事实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资格;已经入学的,按教育部和我院相关规定处理。中学应当对所出具的推荐材料或者盖章认可的自荐材料认真核实,出现弄虚作假情形的,我院保留采取相关措施的权利。
第十八条 本章程由温州医科大学仁济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十九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