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北京语言大学农村学生单独招生简章
阳光高考门户整理《2015北京语言大学农村学生单独招生简章》
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和《教育部关于做好2015年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学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15〕3号)精神,我校2015年继续采用面向农村学生单独招生的方式招收边远、贫困、民族地区县及县以下中学勤奋好学、成绩优良的农村学生。
一、 招生计划和专业
1.“志行计划”招生规模控制在我校年度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2%,共25人。
2.招生专业:英语、法语、德语、西班牙语、意大利语、葡萄牙语、日语、朝鲜语、阿拉伯语、俄语、翻译(英语)、汉语言文学、国际政治、新闻学(国际传播)、国际事务与国际关系、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数字媒体技术、会计学、人力资源管理。
二、 报名条件
1.来自边远、贫困、民族等地区县(含县级市)以下高中,具体实施区域以各省(区、市)公布为准。
2.考生及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须在由本省(区、市)确定的实施区域的农村,本人须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和当地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符合当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
3.品行端正、身心健康、勤奋好学、成绩优良,具有一定的学科特长或潜质。
三、报名办法
2015年4月22日至5月5日前,登陆农村学生单独招生(高校专项计划)报名系统(http://gaokao.chsi.com.cn/gxzxbm/),按要求注册填报,具体要求如下:
1.个人陈述(在线填写);
2.高中阶段成绩和排名、学业水平考试(会考)成绩单。
3.所在中学(单位)或原毕业中学、社会团体或专家个人等提供的实名推荐材料。
4.其他能够证明学科特长或潜质的材料。
以上材料1、2两项为必填,3、4两项为选填。请按系统要求上传材料的照片或扫描件,所有材料需加盖中学公章、专家个人推荐材料需推荐人签字。
四、审核及录取
1.我校成立审核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学科专家对报名学生材料进行审核,视报名情况采用材料审核或综合能力面试的差异化考核方式,最终确定“志行计划”入围名单。
2.入围学生须参加全国统一高考,按生源地省级招办(考试院)的统一安排填报志愿,专业志愿需按照我校认定的专业填报。
3.我校根据各省市地区入围学生情况制定分省招生计划,并可视学生报考情况在生源地间做适当计划调整。
4.学生高考投档分数需达到生源地本科一批控制线,根据学生高考投档分数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5.入围学生名单、招生计划等信息将在我校中国本科招生网、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等公示,请关注报名系统通知。
五、监督机制
1.学校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对招生办法、标准、程序以及结果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2.招生录取工作坚持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和监督。
3.学生本人、推荐单位和专家个人应本着“诚信”原则,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和程序,公平、公正、公开地进行申请和推荐工作,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酌情取消其申请或推荐资格。
六、联系方式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15号北京语言大学招生办公室
邮编:100083
电话:010-82303943
传真:010-82303135
网址:http://zsb.blcu.edu.cn
邮箱:zhaoban@blcu.edu.cn
七、附则
1.本简章若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招生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招生政策为准执行。
2.本简章由北京语言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