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北京外国语大学高水平运动员招生简章
六、录取
1、测试后,北京外国语大学根据运动队发展的需要,综合考虑考生的体育专项成绩和学习情况,选择其中运动水平突出、成绩优秀的学生作为高水平运动员资格生签订预录协议。
2、体育专项测试合格的考生须在其户口所在地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并于第一批次第一志愿(实行平行投档的省份须为第一顺序志愿)报考我校。如省级考试院对填报志愿有特殊规定的,按考试院规定填报。
3、考生高考成绩需达到生源所在省(区、市)本科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
4、对少数体育专项测试成绩特别突出,确有培养前途的考生,其高考成绩需达到生源所在省(区、市)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65%。
5、近三年获得一级运动员、运动健将、国际健将称号之一的考生,可申请参加我校组织的文化课单独考试,我校将根据考生体育专项测试成绩确定单独考试名单。通过我校单独考试的考生,经生源所在地省级招办核准后,免于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我校予以录取;考生也可选择参加全国统一招生考试。
6、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应综合考虑划定高校运动队参加录取控制分数线,原则上不得低于合并批次前的相应要求;试点高校运动队录取要求不得低于相应参考录取控制分数线。
7、被北京外国语大学录取的高水平运动员统一安排在外交学专业学习。
8、学生在校期间,须认真参加并完成游泳队的训练和比赛任务,不得因运动员转会、到俱乐部试训等任何理由提出休学申请。学生无故不参加游泳队的正常训练及比赛,将按照学校相关管理规定进行处理。
七、咨询方式
1、招生网址:http://zhaosheng.bfsu.edu.cn/
2、网上报名系统:http://zsbgs.bfsu.edu.cn/
3、电子信箱: bwtyb@bfsu.edu.cn
4、联系电话:010-88816997马老师 010-88818936刘老师
咨询具体时间:2015年12月29日、30日 上午9:00-11:00
2016年 1月 4日、 5日 上午9:00-11:00
5、邮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2号北京外国语大学体育教研部
6、邮政编码:100089
八、监督机制
北京外国语大学招生监察办公室负责全程监督,接受投诉。有关单位及学生本人应本着“诚信”的原则,严格按照程序公平、公正、公开地进行测试工作。
九、附则
本章程经北京外国语大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通过,由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若教育部公布新的政策,本章程相关规定将按最新政策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