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北京航空航天大学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简章
我校成立由校内外专家组成的专家考核组,负责具体实施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的专项测试工作。
1.报到时间2016年2月26日 9:00—11:30;13:30—16:00;
2.报到地点:北京航空航天大学体育部二楼会议室;
3.报到须知:考生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持北航招生网上打印好的《选拔考试通知书》、身份证、学生证、测试期间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原件到指定地点报到,领取《测试须知》和有关测试材料;
4.考生报到时须签署《同意接受兴奋剂检查和不使用兴奋剂的承诺书》;
5.测试时间:2016年2月27日-28日;
足球项目初试时间:2016年2月26日16点统一进行初试,初试通过者方可参加2月27-28日复试;
其他各项目具体测试的时间、地点见报到后发给考生的《测试须知》;
6.测试结束后,由北航体育部竞技体育办公室汇总测试结果,上报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考生测试成绩,择优进行签约,并向考生所在生源地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和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进行公示备案;
六、录取办法
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我校对高水平运动队签约考生执行以下优惠政策和录取办法:
1.当考生高考文化成绩达到生源省份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时予以录取;
2.对部分运动成绩特别突出,确有培养前途的考生,当其高考文化成绩达到生源省份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线的65%时予以录取;
3.获得一级运动员、运动健将、国际健将称号之一的考生,可申请文化课单独考试,经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核准后方可参加我校组织的文化课单独考试,考试成绩合格予以录取。我校组织的文化课单独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我校将按照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划定的高校运动队参考录取控制分数线进行录取。
5.获得我校高水平运动队签约的考生,须在生源所在省份参加高考报名,并按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相关规定填报志愿。
6.组织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统一测试省份(自治区、直辖市)的签约考生必须参加所在省份(自治区、直辖市)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统一测试且合格。
七、监督机制
1.学校在高水平运动队招生选拔过程中,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对选拔办法、标准、程序及结果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2.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和实施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的选拔录取工作,保证工作正常有序进行,坚持做到程序规范化、办法公开化、结果公示化。
3.高水平运动队招生选拔录取工作由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和监督。
4.学生本人应本着诚信原则,严格按照程序进行申请并参加测试。报名材料必须属实,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该考生的所有资格。
八、注意事项
1.考生报到时,学校不安排接站和住宿,往返路费、食宿费用由考生自理;
2.考生没有进行网上注册报名的不允许现场报名;
3.考生须在专项测试之前签订“同意接受兴奋剂检查和不使用兴奋剂的承诺书”,拒不签订承诺书或拒绝接受兴奋剂检查的考生,视为主动放弃考试资格;
4.测试期间考生请随身携带身份证或户口本等身份证明原件;
5.参加测试的所有考生必须购买测试期间的个人“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报到时提交保险单据原件,否则不能参加测试;
6.考生须按测试时间地点的要求准时到达测试场地;
7.考生参加测试前由自己准备相关运动服装、运动鞋、护具等装备;
8.在参加测试过程中,考生应严格执行测试专家考核组教师的统一安排进行测试,不得干扰和妨碍专家考核组的工作,否则取消测试资格;
9.考生要加强安全意识,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10.我校将对测试过程进行全程录像备案,从严查处替考、服用兴奋剂等严重作弊行为。
11.凡被我校录取的高水平运动员考生入校后录取专业统一为“管理科学与工程类(工商管理)”,录取后原则上不得调整专业。
12.凡被我校录取的高水平运动队考生在入学后须进行复试,复试内容与高水平运动队选拔测试内容相同,对达不到或不符合要求的考生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处理。
九、联系方式
1.北京航空航天大学体育部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37号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田径场西侧看台下
咨询电话:010—82317046
2.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招生办公室
咨询电话:010-82317695 网上报名技术支持电话:18701166672
3.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监察处
投诉电话:010-82317582
十、其它说明
1.若教育部或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2016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的相关规定有变化,则按新的规定执行;
2.本简章未尽事宜后续通知,最终解释权在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招生办公室。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
招生办公室
2015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