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大学2016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简章
1.资格审查
我校组织各项目专家评审组对考生的报名材料进行审核,结合我校高水平运动队建设需要,择优确定初审合格名单。凡未在网上报名或未获得初审合格资格的考生不能参加我校组织的高水平运动队招生测试。
2.初审结果查询
初审结果将于2016年1月5日在北京大学招生网上公布,请考生登录北京大学本科招生网上报名平台(点击进入) 查询,通过初审的考生直接在报名平台中打印复试通知书,考生凭复试通知书和有效身份证件参加北京大学2016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测试。
3.现场报到及要求
(1)报到时间:2016年1月8日9:00至16:00。
(2)报到时须出示加盖所在中学公章的《北京大学2016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测试申请表》、参赛秩序册本人页复印件、相关成绩册本人页复印件、运动等级证书原件(如果等级证书正在办理中,请提供相关部门的证明材料,拟录取名单上报教育部前未能提供正式等级证书者,取消资格)、比赛获奖成绩证书原件、学籍证明等材料。
(3)凡参加我校高水平运动队招生测试的所有考生须购买测试期间的个人“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报到时提交保险单据原件。
(4)其他报到事项请见复试通知书。
4.体育专项测试及要求
(1)测试时间:2016年1月9日-10日;
(2)各专项测试内容、标准及要求见附件;
(3)我校将对部分成绩优秀的考生进行兴奋剂检测(抽检);
(4)凡参加我校高水平运动队招生测试的所有考生须签订《反兴奋剂承诺书》。拒不签订承诺书或拒绝接受兴奋剂检查或抽查的考生,视为主动放弃考试资格。
5.文化测试
获得我校文化课单独考试资格的考生须参加我校组织的文化课考试(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6.资格公示
我校将按照教育部的相关规定对高水平运动队候选人资格认定结果进行公示。
7.监督管理
(1)北京大学纪检监察部门参与监督高水平运动队招生测试工作。
(2)我校将对测试过程进行全程录像备案,从严查处替考、服用兴奋剂等严重作弊行为。
(3)我校将按照教育部相关要求对录取的高水平运动队考生开展入学专业水平复测和复核,对于复测和复核不合格的考生,按教育部相关规定处理。
(4)我校录取的高水平运动队考生入学后须遵守认定协议的要求和学校的有关规定,服从安排,参加运动队训练和竞赛活动,承担个人应尽的义务。
七、其他事项
本次测试不收取任何费用,考生往返交通、食宿自理。
八、咨询及监督方式
咨询电话:010-62767389
咨询时间:2015年12月28日至1月3日8:30-11:30
监督电话:010-62755622
监督邮箱:jwbgs@pku.edu.cn
九、附则
本招生简章最终解释权在北京大学招生办公室。
附件:北京大学2016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测试内容及要求
北京大学招生办公室
北京大学体育教研部
2015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