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树人大学2016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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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树人大学2016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浙江省深化高校考试招生制度综合改革试点方案》的要求,探索高校招生多样化的途径,根据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印发<浙江省普通高校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浙教试院〔201239号文件)的精神,结合学校的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学校概况

第二条 学校全称:浙江树人学院(浙江树人大学,国家代码:11842

浙江省招生代码:0033

第三条 学校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树人街8号,邮政编码:310015 2016级新生第一学年安排在杨汛桥校区就读,大一结束后到杭州校区继续学习。

第四条 办学类型:民办;办学层次:本科

第五条 主办单位:浙江省政协

 

第三章招生计划

 

第六条 经浙江省教育厅批准,学校2016年计划面向浙江省“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80名。具体招生计划如下:

 

科类

招生专业

学制

计划数

学费(元/年)

文科

财务管理

四年

20

20000

国际经济与贸易

四年

15

20000

理科

财务管理

四年

10

20000

国际经济与贸易

四年

10

20000

土木工程

四年

25

20000

合计

/


80

/

 

第七条 “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录取结束后计划如有余额,则经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同意后转入我校第二批本科批次统招计划。

 

第四章报名办法

第八条 报考条件:具有创新精神和培养潜质,有一定特长或特殊才能的浙江省高中毕业生,且符合下列条件者:

1)具有浙江省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资格;

2)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均为C(含)以上;

3)中学阶段综合素质评价均为P等(含)以上;

4)思想品德优良、身心健康。

第九条报名方式

1.凡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均须通过网上报名的方式提出申请;

2.考生按科类报名;

3.网上报名时间:2016年2月18日—3月18日;

4.网上报名流程:申请人登录浙江树人大学招生网站,点击“‘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报名系统”,根据网上提示的报名流程办理报名相关手续,确认无误后通过报名系统自动生成《浙江树人大学“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申请表》,直接A4纸打印。

5.书面申请材料:

1)浙江树人大学“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申请表(须加盖所在中学教务处公章);

2)学业水平测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证明(须加盖所在中学教务处公章);

3)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4)高中阶段获奖证书或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须加盖所在中学教务处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