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南财经大学2016年农村学生高校专项计划招生简章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及《教育部关于做好2016年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16〕6号)等文件精神和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简章。
一、招生计划
农村学生高校专项计划招生人数为我校2016年度本科招生规模的2%。具体招生专业见下表:
学 院 | 专 业 |
金融学院 | 金融学 |
保险学院 | 保险学 |
证券与期货学院 | 金融学(证券与期货方向) |
经济学院 | 经济学(国家经济学基础人才培养基地班) |
会计学院 | 会计学 |
统计学院 | 经济统计学 |
工商管理学院 | 工商管理 |
财政税务学院 | 财政学 |
经济信息工程学院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金融信息化方向) |
法学院 | 法学(法学-会计双学位班) |
国际商学院 | 国际商务(双语实验班) |
经贸外语学院 | 英语(翻译方向) |
公共管理学院 | 人力资源管理 |
人文学院 | 汉语言文学(财经文秘方向) |
二、报名条件
农村学生高校专项计划主要招收边远、贫困、民族等地区县(含县级市)以下高中勤奋好学、成绩优良的农村学生,报考学生须同时具备下列三项条件:
(一)符合2016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
(二)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在实施区域的农村,本人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
(三)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doc.xuecan.net
三、报名方式
(一)报名时间
即日起至2016年4月25日。
(二)报名程序
申请者按照如下流程报名:
1.登陆教育部“阳光高考高校专项计划报名系统”( http://gaokao.chsi.com.cn/gxzxbm/),按要求如实填报个人信息。
2.按要求填报志愿(每位考生最多可填报6个专业志愿)。
3.确认志愿(考生必须在报名时间内确认志愿,逾期未确认则报名无效)。
4.下载打印由报名系统自动生成的《西南财经大学2016年高校专项计划招生申请表》,由所在中学审核并签字盖章、考生个人签名后扫描上传到报名系统。
注:(1)我校不要求邮寄纸质申请材料;(2)所有证明材料(如获奖证书等),均须所在中学审核并在复印件上加盖鲜章,再将盖有中学鲜章的复印件扫描上传至报名系统,无中学鲜章则视为无效;(3)所有扫描件均要求清晰可辨,无法辨认则视为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