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贵州大学高校专项计划招生简章
为加快缩小农村与城镇的教育差距,进一步提高重点高校招收农村户籍学生比例,让更多勤奋好学的农村学生进入重点高校学习,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6年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16〕6号)精神,我校2016年继续面向全国(上海、西藏除外)实施高校专项计划的招生工作。其实施办法如下:
一、领导机构
在学校本科招生录取考试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招生办公室全面负责高校专项计划的招生考试组织实施工作。
二、招生计划
招生计划150名,该计划列入预留计划中,不占用相关专业招生计划。学校将根据报考生源合格情况调整确定各省文理科及专业计划。
三、报名条件
2016年贵州大学高校专项招生计划主要面向全国招收边远、贫困、民族等地区县(含县级市)以下高中勤奋好学、成绩优良的农村籍学生。报考学生须同时具备下列三项条件:(1)符合2016年生源省份统一高考报名条件;(2)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在实施区域的农村,本人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3)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