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美术学院2013年高考录取分数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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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美术学院2013年高考录取分数线


2013年中央美术学院录取分数线开始陆续公布:
 
  一、中国画专业:
 
  1、文化课成绩前2名,文化课最低为616分;
 
  2、按专业排名录取,文化课分数线为:总分:400分。单科:语文80分,外语70分;
 
  3、专业名次录至34名。并列34名者,按其文化课成绩由高到低录取,文化课分数录至:总分437分。
 
  二、书法专业:
 
  1、按专业排名录取,文化课分数线为:总分:400分。单科:语文80分,外语70分;
 
  2、专业名次录至22名。并列22名者,按其文化课成绩由高到低录取,文化课分数录至:总分424分。
 
  三、造型艺术专业:
 
  1、文化课成绩前7名,文化课最低为565分;
 
  2、按专业排名录取,文化课分数线为:总分:400分。单科:语文80分,外语70分;
 
  3、专业名次录至178名。并列178名者,按其文化课成绩由高到低录取,文化课分数录至:总分417分。
 
  四、艺术设计专业:
 
  1、文化课成绩文科前5名,文化课最低为583分;理科前2名,文化课最低为557分;
 
  2、按专业排名录取,文化课分数线为:总分:420分。单科:语文80分,外语70分;
 
  3、文科专业名次录至160名。并列160名者,按其文化课成绩由高到低录取,文化课分数录至:总分481分。
 
  4、理科专业名次录至285名。并列285名者,按其文化课成绩由高到低录取,文化课分数录至:总分555分。
 
  五、建筑学专业:
 
  1、按文化课排名录取。
 
  文科:①北京录取4人,文化总分最低561分。
 
  ②山东录取4人。文化总分最低543分。文化并列543分,专业录至117名。
 
  ③其他省:录取17人,文化总分最低566分。
 
    理科:①北京录取2人,文化总分最低545分。
 
  ②山东录取4人,文化总分最低523分。
 
  ③其他省:录取19人,文化总分最低521分。
 
  2、按专业课(文理科混合)排名录取。文化课分数线为:总分:420分。单科:语文80分,外语70分;
 
  ①北京录取7人,专业名次录至44名。并列44名,按其文化课成绩由高到低录取,文化分数录至:总分434分。
 
  ②山东录取4人,专业名次录至22名。并列22名,按其文化课成绩由高到低录取,文化分数录至:总分529分。
 
  ③其他省:录取19人,专业名次录至41名,并列41名,按其文化课成绩由高到低录取,文化分数录至:总分462分。
 
  六、美术学专业:▲按照我院《招生简章》规定的录取原则,每个省录取人数不超过15人。
 
  1、北京市录取14人。文化课最低分数线:总分513分。
 
  2、其他省录取66人。文化课最低分数线:总分547分。
 
  其中:①山东15人,文化课最低分数线:总分563分;
 
  ②广东15人,文化课最低分数线:总分568分;
 
  七、影像设计专业:
 
  1、从第一志愿考生中录取4人。
 
  ①造型艺术专业按专业排名录取1名,文化课最低分数:总分390分。单科:语文75分,外语65分;专业名次录至132名,并列132名,其文化课分数录至405分。
 
  ②艺术设计专业(文科)按专业排名录取3名,文化课最低分数:总分405分。单科:语文75分,外语65,专业名次录至196名。并列196名,其文化课分数录至485分。
 
  2、从兼报志愿考生中录取66人。
 
  ①造型艺术专业兼报考生中按专业课排名录取55人,文化课最低分数线:总分395分,单科:语文75分,外语65分;专业名次录至464名,并列464名,其文化课分数录至422分。
 
  ②艺术设计专业(文科)兼报考生中按专业课排名录取11人,文化课最低分数线:总分410分,单科:语文75分,外语65分;专业名次录至345名。并列345名,其文化分数录至535分。
 
  八、信息设计专业:
 
  1、从第一志愿考生中录取14人。
 
  艺术设计专业(文科)按专业排名录取14人。文化课最低分数线:总分405分。单科:语文75分,外语65分;专业名次录至465名,并列465名,其文化课分数录至415分。
 
  2、从兼报志愿考生中录取35人。
 
  ①艺术设计专业(文科)兼报考生中按专业课排名录取30人。文化课最低分数线为:总分410分。单科:语文75分,外语65分;专业名次录至581名,并列581名,其文化课分数录至435分。
 
  ②造型艺术专业兼报考生中按专业课排名录取5人,文化课最低分数线为:总分395分。单科:语文75分,外语65分;专业名次录至668名。并列668名,其文化课分数录至467分。
 
  九、产品设计专业:
 
  1、从第一志愿考生中按专业排名录取13人。
 
  ①艺术设计专业(文科)按专业排名录取8名,文化课最低分数:总分405分。单科:语文75分,外语65分;专业名次录至285名,并列285名,其文化课分数录至463分。
 
  ②建筑学专业(文科)按专业排名录取5名,文化课最低分数:总分405分。单科:语文75分,外语65分;专业名次录至239名,并列239名,其文化课分数录至465分。
 
  2、从兼报志愿考生中录取57人。
 
  ①造型艺术专业兼报考生中按专业排名录取30人。文化课最低分数线:总分395分。单科:语文75分,外语65分;专业名次录至464名。并列464名,其文化课分数录至426分。
 
  ②艺术设计专业(文科)兼报考生中按专业排名录取12人。文化课最低分数线:总分410分。单科:语文75分,外语65分;专业名次录至196名。并列196名,其文化课分数录至453分。
 
  ③建筑学专业(文科)兼报考生中按专业排名录取15人。文化课最低分数线:总分410分。单科:语文75分,外语65分;专业名次录至165名,并列165名,其文化课分数录至498分。
 
  十、空间设计专业:
 
  1、从第一志愿考生中录取16人。
 
  建筑学专业(文科)按专业排名录取16名,文化课最低分数:总分405分。单科:语文75分,外语65分;专业名次录至117名。并列117名,其文化课分数录至431分。
 
  2、从兼报志愿考生中录取29人。
 
  ①造型艺术专业兼报考生中按专业课排名录取19人,文化课最低分数线:总分395分。单科:语文75分,外语65分;专业名次录至576名。并列576名,其文化课分数录至512分。
 
  ②建筑学专业(文科)兼报考生中按专业课排名录取录取10人,文化课最低分数线为:总分410分,单科:语文75分,外语65分;专业名次录至77名,并列77名,其文化课分数录至488分。
 
    十一、家居产品设计专业:
 
  1、从第一志愿考生中录取16人。
 
  文化课最低分数线:艺术设计、建筑学,总分400分,单科:语文75分,外语65分;
 
  ①设计专业(文科)录取6人。专业名次录至480名,并列480名,文化课分数录至430分。
 
  ②设计专业(理科)录取1人。专业名次录至359名,并列359名,文化课分数录至490分。
 
  ③建筑学专业(文科)录取7人。专业名次录至239名,并列239名,文化课分数录至509分。
 
  ④建筑学专业(理科)录取2人。专业名次录至397名,并列397名,文化课分数录至455分。
 
  2、从兼报考志愿生中录取79人。
 
  文化课最低分数线:中国画、造型艺术总分390分,单科:语文75分,外语65分;艺术设计、建筑学总分405分,单科:语文75分,外语65分;
 
  ①从中国画专业录取9人。专业名次录至47名,并列47名,文化课分数录至500分。
 
  ②从造型艺术专业录取22人。专业名次录至576名,并列576名,文化课分数录至511分。
 
  ③从设计专业(文科)录取17人。专业名次录至330名,并列330名,文化课分数录至569分。
 
  ④从设计专业(理科)录取6人。专业名次录至421名,并列421名,文化课分数录至509分。
 
  ⑥从建筑学专业(文科)按专业排名录取17名。专业名次录至165名,并列165名,文化课分数录至472分。
 
  ⑦从建筑学专业(理科)按专业排名录取8名,专业名次录至77名,并列77名,文化课分数录至405分。
 
  十二、新疆文化人才定向培养计划:
 
  1、版画:按专业课排名录取2人,专业名次录至第3名。文化课最低分数线:总分378分。
 
  2、美术学:按文化课成绩排名录取2人,文化课最低分数线:总分398分。
 
  十三、港、澳、台、华侨:
 
  专业成绩合格,文化课成绩最低分数线:总分380分。
 
  十四、新疆少数民族协作计划(民考民):
 
  专业成绩合格,文化课成绩最低分数线:总分403分。